ePHI
EPHI (Electronic Protected Health Information),意指任何能被連結到受保護的個人健康資料,包括健康狀況、醫療服務提供、醫療服務交易記錄等資料EPHI需要遵循HIPAA (Federal 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 健康保險隱私及責任法案)的規定。
—————-
HIPAA
健康保險隱私及責任法案,Federal 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美國政府在1996頒佈,在美國的醫療服務行業都必須遵守HIPAA,HIPAA訂定了各種安全標準,規定該如何以電子文件的形式來建立、儲存、傳送受保護的健康資料,確保病人的就醫記錄、健康資訊的隱私。包括門診、住院機構、收取醫療服務費用的健康及心理健康服務提供者,都必須遵守。HIPAA規定,必須在確保資料安全的情況之下,病人的資料必須被保存六年。
- HIPAA Title I:當勞工及家屬因為換工作或失業時,由HIPAA保護他們的健康保險。
- HIPAA Title II:即AS (Administrative Simplication, 行政程序簡化),為了防止醫療服務被濫用和詐騙,規定建立國家級標準的醫療資訊相關行政規章,適用於各種受保單位(covered entities),包括:健康保險、clearing house、涉及特定付款的醫療機構、社區健康資訊系統、健康照護提供機構等。
—————-
HIPAA Title II
HHS公布了五項AS原則:
- Privacy Rule
- Transactions and Code Sets Rule
- Security Rule
- Unique Identifiers Rule
- Endorcement Rule
Privacy Rule
- 當有公權力依法要求時,受保單位(covered entities)必須配合提出相關PHI資訊。
- 受保單位在為了促進治療、付款、醫療照護處置等情況時,可以不經過受保人的書面同意即逕自公開使用相關PHI資訊,且受保單位只能公開為達其目的最少所需資訊。任何其他的使用都必須得到受保人的書面同意。
- 受保人有權要求受保單位更正PHI資訊中有謬誤之處。
- 當受保單位有需要使用受保人的資訊時,必須通知受保人。
- 受保人有權指定受保單位使用何種聯絡方式與他聯繫,例如使用手機號碼而非家裡的室內電話。
- 受保單位必須設置專門的單位和人員來處理受保人的諮詢和問題。
- 受保單位必須持續追蹤政府提出的PHI資料隱私安全政策。
Transactions and Code Sets Rule
- 主旨是促進醫療照護付費流程標準化,提高效率。
- HIPAA/EDI (Electrical Data Interchange)規範在2003年頒佈,在2012年被ASC X12 005010和NCPDP D.0取代。
- 使用電子傳輸醫療資訊的醫療機構,必須遵循HIPAA的標準,包括42 USC § 1320d-2和45 CFR Part 162,才能夠收受付款。
- 主要的EDI(X12)交易類型包括:
- EDI Health Care Claim Transaction set (837)
- EDI Retail Pharmacy Claim Transaction (NCPDP 5.1)
Security Rule
訂定各種資料安全規範,包含:
- Administrative Safefuards
- 受保單位需訂定書面資料安全管理流程
- 規範只有特定資格員工才能查閱使用EPHI
- 若將外包給第三方業者,則該業者也必須遵循HIPAA的相關規範
- 訂定因應危機事件的處理方式
- Physical Safeguards
- 規範如何妥善建置和汰換各種存取PHI資料的硬體和軟體
- 對於存有PHI資料的使用和存取必須被嚴格控管,且僅限於被授權的員工
- 查閱PHI的電腦和螢幕必須設置在人群往來較少的地方
- 需對員工實施相關教育訓練
- Technical Safeguards
- 對於使用電腦系統、自動登出、資料加解密、以網路傳輸PHI資訊、防止外人介入操作等事項的規範
- 受保單位需確保資料庫系統沒有被未授權的員工更改資料
- 資料驗證、錯誤驗證、數位簽章等機制
- 受保單位需驗證收受PHI資料的第三方身份
- 受保單位需留存遵循HIPAA規範來執行業務之記錄,以供政府查驗
- 建立危機處理機制
Unique Identifiers Rule
- 受保單位必須使用NPI (National Provider Identifier)來進行付費時的認證流程。NPI由10位元的英文或數字組成的唯一編碼。
Enforcement Rule
- 訂定各種違反HIPAA規範時的罰則。
——————
緊急通報
- 如果醫療機構(all HIPAA-coverd entities)中有發生資料外洩的情況(data breach),必須主動通知所有的病人以及HH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發生了這件事情(breach notification)。
- HITECH (Healthcar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or Economic and Clinical Health)甚至規定,如果資料外洩的規模涉及超過500名病人,醫療機構就得通知新聞媒體。
- 但如果這些EPHI資料是以加密的格式進行傳送和儲存,那麼醫療機構就不需要通知病人。
上述這些資料外洩的情況包括以下幾種例子:
- 駭客入侵防火牆,且取了健保受保人資料庫
- 醫療機構員工未經允許,查看同事的就醫記錄
- 醫療機構員工把含有PHI的email寄給不該收到這些資訊的人
- 醫療機構員工在未經許可的地方討論病人的健康資訊
—————
資料加密
HHS並沒有明白說明,醫療機構必須選擇哪些廠商的資料加密方式,但是HHS採用NIST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的規範,因此市面上的資料加密方式必須要通過NIST認可的資料加密標準,NIST在許多出版刊物中陳述其細節。
資料加密有四種範疇:
- 動態資料(data in motion):例如所有會透過網路傳輸的資料,包括無線網路
- 靜態資料(data at rest):例如儲存在電腦、資料庫、行動裝置、CD、DVD、紙本中的資料。
- 使用中的資料(data in use):例如正在被建立、取得、更新、刪除中的資料,包括正在員工電腦中處理編輯的資料、正被叫出在電腦上檢視的資料。
- 棄置的資料(data disposed):例如被汰換掉的電腦、紙本檔案。
資料加密規範
- 有效的動態資料加密方式必須遵循FIPS 140-2的規範(Federal Information Processing Standards validated),市面上已經有許多廠商推出符合此規範的解決方案。醫療機構必須採用FIPS 140-2 validated而非FIPS 140-2 certified的解決方案,後者通常沒有技術上實際的效能。(While encryption is in the spirit of NIST’s requirements, it hasn’t been validated.)
- 有效的靜態資料加密方式必須遵循NIST Special Publication 800–111 “Guide to Storage Encryption Technologies for End User Devices”,醫療機構必須使用有FIPS-approved演算法的加密方案,AES (Advanced Encryption Standard)是最被建議使用的加密演算法。
- 棄置的資料,如果是紙本、底片或其他實體資料,必須進行碎紙等處置,使其中的PHI無法再被讀取或重構;如果是電子檔案資料,資料必須以NIST Special Publication 800-88的規範來清除。
- 在NIST Special Publication 800-57 “Recommendation for Key Management”裡面,則有詳細地提及加密管理、選擇加密演算法的準則、適當的key size、加密模組等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