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S.tw該如何轉型成商業網站

UNIS.tw是一個由台灣大學生自行架設的社群網站,是全台灣第一個封閉式SNS(Social Network Service)網站,被喻為「台灣版的Facebook」。

如同其他社群網站,例如Facebook、無名小站、奇摩交友等,UNIS.tw提供了部落格、相簿、社群(討論版)、販賣市集、交友等功能服務。然而,截至目前為止,UNIS.tw只開放在學大學生加入會員,如果是已經畢業的校友,可以透過邀請函機制來加入。

和其他社群網站不同的是,UNIS.tw 並非營利網站,現在讓我們來探討看看如果UNIS.tw想要轉型成商業營利觸媒事業,現狀有哪些問題需要改善:

1.會員來源

UNIS.tw限定會員加入的資格(SNS),這樣可能會造成會員人數不足不足以和其他網站競爭,但是這樣也將自己要吸引的客群的方向精準化。能夠精準掌握相同背景的五萬人使用者,比擁有雜亂無章的五十萬幽靈會員更好。

2.會員關係連結功能薄弱

例如FACEBOOK可以主動提共使用者「哪些人可能會是你的朋友」、「和你同個學校的人有誰也在使用FACEBOOK」,其他許多社群網站也可以提供類似資訊,譬如使用者和使用者之間的好友連結網狀圖。UNIS.tw目前只能夠顯示在某一社群中有哪些網友已經加入,但是無法告訴使用者「這一堆網友中有哪些是你的朋友或是學校同學」。下面以我在Facebook的社群網絡圖示為例:

3.資訊來源不足

UNIS.tw目前提供的部落格、相簿、社群(討論版)、販賣市集、交友等功能等功能,每一項都有來源人數、資訊、流量不足的問題,主要問題是無法吸引夠多的人來加入會員,連帶導致提供資訊不足。倘若使用者無法在UNIS.tw的平台上得到夠多、夠多元的資訊,便不會想要持續地在這個平台活動,進而無法提供流量,無法吸引廣告商上門。

4.如何吸引使用者上門?

一個解決之道是,UNIS.tw可以先試圖轉型成為「提供各個大學社團、學生組織」的連絡平台,為這些客群量身打造設計便利好用的網路服務,目標是取代PTT、Google Site等其他平台,同時藉此吸引更多其他學生加入使用。

5.確定社群定位

MOBILE01、YAHOO奇摩拍賣、FLICKR、無名小站、FACEBOOK、PTT各討論版都有各自能夠吸引的客群,UNIS.tw在目前似乎還無法清楚確定想要吸引哪一些人來加入。「要想清楚你要替人們解決什麼問題、提供什麼價值給你的使用者」有時候比「你到底做了甚麼」來的重要許多。

6.互動功能薄弱:

UNIS.tw目前只有做到吸引使用者前來主動提供各種資訊,同時並沒有任何廣告商會來刊登廣告。使用者只能夠孤單地一個人丟資訊上去。例如,某個使用者在美食討論版貼了一篇文章,推薦景美夜市的某一家餐廳料好實在,其他網友看了這篇文章後如果也深有同感,卻只能在該篇文章貼出文字回應,而沒有其他方式可以進一步交換資訊。可能的改進方法之一是,由平台主動提供「某個使用者覺得哪一家餐廳好吃?」、「某個使用者(此人可能常常分享美食資訊)最近去過了哪些餐廳吃飯」,如此一來除了讓使用者之間達成互動,同時也提供了更多更多元的資訊在平台上面交流。

7參考FACEBOOK的收益來源:

例如向程式開發者收取驗證費用、點擊廣告抽佣、販賣虛擬貨物給使用者等。

Google與未來網路環境

1_google_logo

大概是在五六年前吧,Google這個名字開始竄紅,以往眾家網路公司分食搜尋引擎市場的景象,在Google持續壯大的同時漸漸走向歷史。Google這個不知所云的英文單字更是變成了一個動詞,成了「網頁搜尋」的代名詞。

剛開始,Google只專注於搜尋網路資料,包括最基本的網頁搜尋、圖片、學術期刊等項目,以’連結數目”決定結果顯示的優先順序,讓使用者節省了不少時間。後來,Google將事業版圖擴及搜尋以外的部分,逐步推出線上行事曆、文件處理、地圖查詢、筆記本等服務,而且這一切全部都是免費的。剛開始,網路使用者不免疑惑:上述這些都是一般個人電腦中很基本的功能,為什麼使用者要連上網路使用Google的工具呢?這個問題沒有立刻得到答案。

隨著時間推演,網路在一般大眾的生活中愈來愈普及,大部分人都能使用纜線連接的高速網路,人們不再執著於自己的個人電腦必須有相當好的運算速度,以及不需具備所有種類的應用程式,因為只要能夠連上網路,許多工作可以在網路上進行。在這之中節省下來的體積、空間,可以使電腦愈做愈小,一方面也帶出輕便筆電的流行。基本的例子譬如Google的行事曆,逐步取代了人們在筆記本上手寫工作事項的習慣,無論在家裡或是工作場合,只要連上網路,隨時可以更新內容。隨後Google陸續推出了線上討論群組、簡易架站等服務,並且增加了讓多個使用者共同維護管理一個網頁的功能,這讓許多原本需要見面才能執行的工作得以在網路上進行初步的討論和處理。

此外,硬碟的價格在近幾年持續下跌,網路公司伺服端可以大量購置硬碟用來儲存使用者的資料,同時提供免費網路空間、免費服務。使用者幾乎不需要擔心將個人檔案、文件資料儲存在網路上會有遺失的可能,存放在個人電腦中的檔案或許還有可能因為。藉由龐大的使用者數量吸引其他產業來刊登廣告,「收取廣告費、不對使用者收費」,成為新的網路產業型態,這也是Google打敗許多網路公司的原因之一。

除了以上種種,Google併購YouTube、Blogger以及開發瀏覽器、即時通訊、免費相簿等領域帶來對網路生態的衝擊了,Google正以難以想像的速度持續壯大、成為網路產業中的一頭怪獸。等到未來,3G/3.5G網路、WIMAX網路覆蓋率增加,以及輕便筆電、高階智慧手機的普及,人們對於線上工作的依賴持續增加,Google的使用者客戶群勢必以指數型態的速度上升,屆時的網路型態也將會有嶄新的一面,我們拭目以待。

影像傳播革新

導致影像傳播方式革新的原因:

1.更多更先進更方便的檔案儲存格式,讓影像檔案可以在較小的檔案大小儲存方式之中仍然保有相當優異的畫質,檔案較小讓消費者可以很方便地任意將影像檔 案儲存在自己的電腦或是其他播放媒介中觀看。同時,VCD、DVD等種類的光碟在小體積中可以儲存相當大的影像,能夠播放vcd、dvd的播放器價格也愈來愈便宜,一般家庭都買得起。

2.網路速度越來越快,一般消費大眾幾乎都能夠在家裡裝設CABLE網路,加速資訊、各類檔案的傳遞和分享。

3.
在mp3格式、mp3播放器發明出來之後,能夠隨身攜帶的影像播放器也慢慢推出市場,而且體積越做越小,例如高階手機、Sony PSP、iPod 以及其他較低階的音樂播放器也同時有播放影像的功能。

4. 除了主流的電影、卡通、動畫、電視劇、電視節目等各種類影像媒體,獨立製作的影像也愈來愈多,無論是在校園、業界或是業餘圈中都有很多人獨立製作影像媒體,這些影像或許沒有辦法在主流市場上取得夠多的曝光度以及商業成功,然而他們仍然擁有一定的市場以及支持者。這些除了增加媒體的多樣性,也迫使掌握了主流市場的影像媒體必須正視這個現象,而不能嚐試一手抓住整個市場。

5.
P2P(peer-to peer)網路點對點技術的成熟及普及,再加上FTP共享,加速網路使用者分享影像檔案的速度以及方便性。

(2)Stakeholders who benifit most from this revolution.

1. 一般消費大眾。他們可以在幾乎不用花錢的情況之下(在此不考慮購買電腦、架設網路、購買影像播放器等的成本),免費取得相當數量及多樣化的影像媒體。以電影為例,往往在新的電影剛推出沒有多久,在網路上就能夠找到該電影的檔案分享。而已電視劇為例,在日本上映的電視劇可能無法同時在台灣上映,在台灣的影迷便會在網路上分享電視劇的盜錄拷貝檔案,則即使人在台灣,也可以搶先在節目在台灣上映之前看到節目。

2.
藉由網路等各通路藉由販賣影像的網路公司。例如iTunes

3.
藉由網路讓使用者免費觀看電影,吸引廣告商上門收取廣告費的網站公司。例如YouTube原本雖然都是免費播放短片影像,但是在 2008.11.9,YouTube和MGM米高梅電影公司合作,將在未來將米高梅公司的電影放在YouTube網站上面讓使用者免費觀看,內容例如< 飛躍比佛利>、等。傳統媒體(如電視台、音樂頻道…)開始積極與影音網站合作,如NBC、CBS、環球音樂…等,均與 YouTube簽訂合約,由內容業者上傳影片,讓YouTube的使用者可免費上網觀看。雖然內容來源有異於以往傳統模式的運作,未來影音內容將同時有專業內容製作者與使用者自製兩種來源,且在獲利考量的壓力下,預料將出現新的營運模式。也就是說,當內容由專業內容製作者提供,或經由服務平台業者加工提供後的使用者自製影片(如本日十大精選好片),將可望對用戶收取內容費用,再加上原先的平台服務維護費,以及廣告費的注挹,影音社群網站的『獲利模 式』將成可期。

4.
電視公司將電視節目放在網路上讓人付費觀看。例如yam天空網路寬頻電視(http://tv.yam.com/)。電視頻道中較為熱門的節目通常 在第一次播出之後還會重播一到兩次,但是仍然有許多人無法在重播時間坐在電視機前看電視,因為重播時間不是在半夜就是在白天上班時間。目前有許多人會自 行使用網路電視卡在節目播出的時候將節目完整錄下來,再上傳至分享影像的網站(例如youtube、Xuite)讓其他網友觀看,這雖然讓電視節目的知名度更高,卻侵害了電視台的版權,再者這些錄影拷貝通常畫質不佳也不完整,網友不一定看得到所有自己想看的節目。因此,電視台可以藉由網路的力量,將熱門節目的錄影檔案放在網路上販賣,可以架立網路平台來販賣。在節目重播之後將錄影上傳至網路,讓消費者付費自由下載想要看的節目。這樣一來,電視台可以將陳年錄影檔案拿出來再賣一次錢,架設網站又可以賺廣告費;對消費者而言,消費者可以看到先前錯過的好節目,並且循時間、節目性質來搜尋自己喜歡的節目。

5.
獨立製片人。這種電影通常無法上院線播映,賣不出去,賺不到錢。如果有一個管道可以有系統有完整架構地讓這些小電影取得曝光機會,一來增加可見度和知名度,二來可以藉由付費下載的方式賺錢、回收成本。對消費者而言,某些喜歡小眾藝術電影的影迷也可以藉此找到平時即使願意花錢也不容易看得到的電影。目前已經有美國的 iTunes擁有此種介面,未來在台灣這市場相信指日可待。

6.
販賣影像播放器的廠商公司。例如Sony PSP、Sony PS2、Apple iPod、各種高階的手機……

(3)Stakeholders who benifit least from this revolution.

1.播放院線片的電影公司、電影院。越來越多人在網路上下載新推出的電影,直接使得買票進電影院的消費者減少了,減少票房收入以及廣告、週邊商品的生意。

2.在院線片下片之後購買版權提供租片服務的公司,例如百視達BlockBuster。同樣的,大家都在網路上下載電影、電視劇,願意花錢租片子回家看 的人就變少了。

影像產業之未來發展

影像傳播版權被侵犯盜用有非常多的例子,首先以院線片電影盜版流出為例來討論。

電影在還沒有上院線或是已經播映之後流出盜版有很多種可能,例如:

1.擁有播映權的電影院自行盜拷電影拷貝轉成數位檔案流出

2.有人在電影院播映電影時架設錄影機盜錄

3.奧斯卡獎頒獎前,會將電影的數位拷貝原檔送交給數百位評審人員以供觀賞評審

熱門電影的數位檔案一但流出,一般社會大眾有許多方式可以取得,例如:

1.直接購買盜版光碟
2.在網路上尋找有沒有人免費分享流出的檔案
3.在付費會員制的影視共享網站上觀賞該片。

以數位格式儲存影像實在是太方便了,如果一個人有了影像檔案,可以自由地複製並且在電腦、手機、智慧型手機、PDA等媒介上觀看,方便性超越去電影院看電影、出租DVD、看電視。而前面提到的盜版流出管道也很難杜絕所有流出來源,所以電影及相關產業應該做的事情不是一味訴求取締盜版流出,而是在現有情況之上謀求新的發展以及新的獲利方式

將電影盜版和唱片盜版兩相比較,將十年前以及現在的電影、唱片銷售數字出來看,唱片的銷售額愈來愈低,電影的票房卻愈來愈多;這顯示儘管在網路發達的現在大家有夠多的管道不花錢取得電影的檔案,仍然有更多的人願意花錢進去電影院看電影(例如海角七號,或是好萊塢賣座片)。原因可能有:電影院提供了比家中電腦更好的觀賞環境、電影院可以約會(瞎)、去電影院看電影可以成為一種打發時間的休閒活動。

請再看看上面提到的社會大眾取得盜版電影的幾種方式:

1.直接購買盜版光碟,很可能買到畫質不好的版本,而且至少還是需要付出一點金錢

2.在網路上找流出的檔案,雖然快速,但不保證你想看的電影都看得到

3.在付費觀賞的網站上看電影,有些只能線上觀看不能下載,每看一次要多付一次錢,但是好處是可能可以 找到一些年代久遠的經典老片

因此影視業者可以做創新發展有哪些呢?

在杜絕來源方面:

1.與有簽約播映的電影院嚴格約法三章不得私自流出盜版拷貝,否則必須賠償

2.與合法擁有電影拷貝的相關人士(例如電影展評審)約法三章不得流出拷貝

在網路方面:

1.一部電影一旦下片之後,還可以發行DVD以及在電視頻道播映,這些都是賺錢的方法,因此在網路上可以考慮學習iTune(美國)或是 Indievox(台灣),將已經非院線但是仍有市場的影片放到網路上,讓人付費下載,可採計次付費或是會員制繳月/年費。這樣做對於電影業者的好處是,可以再賺一筆;對於消費者而言,下載下來的電影檔案可以自由轉存到任何播放媒介,可以自由選擇甚麼時候看、看幾次。

2.同時這種以網路販賣影片的方式不只是可以用在電影,也可以藉此平台來販賣其他影像檔案,例如說獨立製片電影、獨立藝術影像製作、電視節目… 等。在這裡一樣是可以參考iTune Store以及Indievox

3.拿獨立製片電影做例子,這種電影通常無法上院線播映,賣不出去,賺不到錢。如果有一個管道可以有系統有完整架構地讓這些小電影取得曝光機會,一來增加可見度和知名度,二來可以藉由付費下載的方式賺錢、回收成本。對消費者而言,某些喜歡小眾藝術電影的影迷也可以藉此找到平時即使願意花錢也不容易看得到的電影。

4.電視頻道中較為熱門的節目通常在第一次播出之後還會重播一到兩次,但是仍然有許多人無法在重播時間坐在電視機前看電視,因為重播時間不是在半夜就是在白天上班時間。目前有許多人會自行使用網路電視卡在節目播出的時候將節目完整錄下來,再上傳至分享影像的網站(例如youtube、Xuite)讓其他網友觀看,這雖然讓電視節目的知名度更高,卻侵害了電視台的版權,再者這些錄影拷貝通常畫質不佳也不完整,網友不一定看得到所有自己想看的節目。

因此,電視台可以藉由網路的力量,將熱門節目的錄影檔案放在網路上販賣,可以架立網路平台來販賣。在節目重播之後將錄影上傳至網路,讓消費者付費自由下載想要看的節目。這樣一來,電視台可以將陳年錄影檔案拿出來再賣一次錢,架設網站又可以賺廣告費;對消費者而言,消費者可以看到先前錯過的好節目,並且循時間、節目性質來搜尋自己喜歡的節目。

同時以Indievox為例。Indievox是一個類似iTune的付費下載音樂平台,創始者為台灣獨立搖滾樂團Echo的主唱(畢業於交通大學資訊工程學系),他在創作、表演音樂的同時建立了這個網站,提供台灣以及世界各地的獨立音樂創作者、小眾音樂創作者將音樂作品mp3檔案放在Indievox的網頁上,任何消費者在免費加入Indievox之後,可以試聽任何一種消費者喜歡的音樂,並且可以付費下載,可以一次買一整張專輯,或是只買一首歌,付費之後,網站會將消費者購買的音樂以mp3格式email給消費者。對於消費者而言,買唱片的時候通常無法試聽整張專輯,不能確定專輯中大部分的歌是不是都是自己喜歡的,Indievox的視聽媒介則讓消費者在付錢之前先了解這是不是自己願意付錢買的音樂,而其購買機制則可以讓消費者只選購自己喜歡的音樂,讓每一毛錢花在值得的地方。同時,該網站販賣一首歌的價錢通常為20元新台幣左右,即使消費者一次購買了整張專輯,花費仍然低於去買一張唱片CD。

由Indievox的例子,相信數位影像一定也可以如法炮製,在現有的科技、網路、消費環境上面創新開發出新時代的獲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