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老舊的衣櫃,翻出我的西裝褲和白襯衫。上一次穿的時候是在兩年前了,我曾經意氣風發的高二,想不到再次拿出來時,竟是為了外曾祖母的過世。
晚上十點多回到桃園家裡時,沒有人答理,外曾祖母生前在廟裡唸佛的朋友們起身把座位讓給我們,隨手遞過一本誦經的本子。本子上的經文大約只有一半我知道要怎麼用台語念,但又聽不懂大家在唸什麼,索性就坐著發呆,望著晚上才匆匆架好的靈堂。
我從來沒信過宗教,除了幼稚園時曾被強迫灌輸了一年的耶穌基督,學佛約五年有餘的老媽在家裡擺了一大堆佛書,每次看到老媽戴耳機聽師父講法的錄音帶,並且勤做筆記時,我不免暗暗覺得好笑。
我總覺得任何一種宗教都只是騙人的東西,用實體的經文、教義去掩護一個不存在的事實,雖然從結果論來看,大部分的宗教無非是勸人向善,同時具有為信眾解釋世上的業過無常、生滅老死,總歸來說就是團結並且安定人心。
媽說,外曾祖母吃了三十年素,後半輩子都在唸佛,養大外婆、孫子孫女,下輩子一定會很有福氣。我笑了笑,也許吧。